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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李毅中局长在“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讲话
2007-06-19 12:47:45.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在第二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安全事故,安监部门都有责任查清。
这当然是好事,表明我们的管理者有了开始重视舆论监督的姿态。因此,这是我们应该高兴的事情,因为从漠视到重视应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但是,在高兴过后,细细品位其话中的意蕴,却不是滋味。应该说,作为安监部门,安监工作应当是常抓不懈的,尤其是事前的预防性监管,可以说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如果能通过严格的监管把一切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苗头之中,那么无疑我们的身边就不再会发生那么多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了。
事前的监管至关重要,但是百密一疏,即使再严密的监管,也会留下触不到的死角。事故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但是,在事故发生后,作为最高的安监部门负责人,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难道真如局长大人所言,凡是媒体、互联网暴光的,有责任查清,那媒体和互联网没有暴光的,是不是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马虎从事?
这不是笔者爱钻牛角尖,而确实是局长大人的话里有话,意味深长啊!我们相信媒体的触须伸展的很广很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被媒体暴光的,这是客观的事实。这里面的原因复杂多样。实际上,在所有的事故当中,能被媒体暴光的引起广泛关注的绝对是其中的极小部分,可谓冰山一角。局长大人的指示明确了被媒体暴光的事故该如何处理的事实,但是对于那些隐在冰山下的大部分来说,则语焉不详。
当然了,局长大人强调媒体暴光了的有责任查清,并不是否定那些没被暴光的就可以另行对待,网开一面。笔者相信,局长大人绝无此意。那一定是语言表述不严密的问题啦。经历过“两个凡是”的历史的中国人,今天遇到使用了“凡是”的句子就会非此即彼,凡是某种情况是对的,那其他情况即使不是错的,也至少不是很合乎情理的。因此,从局长大人的话语里,我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凡是没被媒体暴光的就可以酌情处理拉,就不一定是查清这样的结果了。
长官的讲话虽然不是制度性的刚性约束,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长官意志盛行的社会里,长官的意志其实某种程度上就充当着制度的作用,有时甚至大于制度本身。领导一个讲话,完全有可能被下级照本宣科式的执行下去,那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情景了,凡是媒体暴光了事故都得以完全查清,作到了公平合理。而那些没有被暴光的事故则很可能在权势者的大手们遮蔽下走向暗箱操作,受害者在付出金钱乃至生命的代价后依然沉冤屈在心,这绝不是和谐社会的应有的题中之义。
媒体暴光后的事故显然面临着强大的民意压力,所以局长大人作出这样的一番表态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笔者希望,在这番言辞的背后真正能一视同仁的面对所有的事故,而不管其是否被媒体和网络所报道,都要一查到底,水落石出,这样我们的社会环境才能真正的好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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